本文目錄一覽
- 1,酒廠上班請病假需要些甚么
- 2,有誰在酒廠工作過啊具體的說說啊我打算去酒廠上班就是不了解情
- 3,大冶勁酒廠在大冶哪個位置
- 4,勞動法規(guī)定上班時間
- 5,工作時間安排
- 6,標準工作時間
- 7,工作時間排列表
1,酒廠上班請病假需要些甚么
有大夫開的病假條就能夠
2,有誰在酒廠工作過啊具體的說說啊我打算去酒廠上班就是不了解情
酒廠的工作好??!只要喜歡,就做自己喜歡的工作 !
3,大冶勁酒廠在大冶哪個位置
大冶市大冶大道貌岸169號 0714-8711818/8711988
你先到市里 然后找個人問下 過收費站的時候可以問下他們 現(xiàn)在說了哪里轉哪里 你也不知道
4,勞動法規(guī)定上班時間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币呀洷弧秶鴦赵宏P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奔粗芪骞ぷ髦扑〈?2、每天工作12小時,做2休1,已遠遠超過現(xiàn)行8小時/日,40小時/周,20.83工作日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單位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3、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或經營需要,安排勞動者適當加班,但同時必須遵循《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規(guī)定。
你公司的這種行為不符合勞動法的規(guī)定,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交保險,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保險和加班工資,如果還有疑問,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網站,我再為您詳細解答。
前面的回答者都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
5,工作時間安排
工作時間安排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者在一天和一周內從事勞動的時間。工作時間安排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或由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直接規(guī)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一條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憲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第四條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實行統(tǒng)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yè)和不能實行前款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工作時間的事業(yè)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第八條本規(guī)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第九條本規(guī)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yè)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yè)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6,標準工作時間
《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谌邨l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yè)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谒氖畻l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jié)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ㄒ唬┰?; (二)春節(jié); ?。ㄈ﹪H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節(jié)日?! 〉谒氖粭l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谒氖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限制: ?。ㄒ唬┌l(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ㄈ┓?、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谒氖龡l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guī)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谒氖臈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ㄒ唬┌才艅趧诱哐娱L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ǘ┬菹⑷瞻才艅趧诱吖ぷ饔植荒馨才叛a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ㄈ┓ǘㄐ菁偃瞻才艅趧诱吖ぷ鞯?,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谒氖鍡l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趧诱哌B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秳趧臃ê贤ā罚骸 〉谌?jié)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诹艞l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谄呤粭l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谄呤l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侨罩朴霉趧訄蟪杲Y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標準工時。標準工時是指正常工作時間標準,即法律規(guī)定的職工在每個工作日相對固定的工作時間,是我國工時制度的主要形式。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普遍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我國的標準工作時間是勞動者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特殊工時標準。特殊工時制度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工種(崗位):企業(yè)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企業(yè)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yè)的職工,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需要或職責范圍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行業(yè)范圍為: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yè)等行業(yè)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xù)作業(yè)的職工,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jié)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yè)的部分職工,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工作時間是一天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但沒有明確規(guī)定是從幾點到幾點。
7,工作時間排列表
工時制度 一、關于我國現(xiàn)有工時制度解析與比較 依據現(xiàn)有情況,我國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三種工時制度各有不同,現(xiàn)做以下簡單解析: 1、標準工時制 這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在標準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三條的規(guī)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并且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標準工時制還有以下幾點要求: ①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④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guī)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 2、綜合計算工時制 這類工時制度是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第五條至第七條的規(guī)定,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 ①一般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②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③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無論勞動者平時工作時間數為多少,只要在一個綜合工時計算周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準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既不視為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fā)[1994]503號)的第五條規(guī)定,企業(yè)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yè)等行業(yè)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xù)作業(yè)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jié)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yè)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從綜合工時制的特點來看,其基礎仍然是標準工時制,雖然允許一定周期范圍內員工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允許具體的某日(或某周)可以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但是仍然要堅持一定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及平均工作時間都不能違反法定的標準。 3、不定時工作制 這類工時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是需要機動作業(yè)的職工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fā)[1995]309號《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的第八條以及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三條規(guī)定,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 ①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采取適當的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③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 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fā)[1994]503號)的第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yè)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yè)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yè)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不定時工作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實行此類工時制的職工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日延長時間標準和月延長時間標準的限制,這個特點使得工作時間無法固定的員工工作時間安排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