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糧食白酒10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300萬元應繳納的消費稅
消費稅=3000000*20%+100*1000*2*0.5=700000
2,2010年5月銷售糧食白酒6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250萬元
白酒施行從量(每斤0.5元)從價(20%)復合計征消費稅:
此題正確計算應該是250*20%+(60*1000*0.5*2)/10000=56萬
3,2010年5月銷售糧食白酒10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300萬元
1.從價消費稅300萬*20%=60萬2.從量消費稅100*2000*0.5=100000該白酒合計應交消費稅70萬元
0.5是按從量計算消費稅的,每500克征0.5元,2000為1噸的換算單位,即1噸為2000個500克,10000是計算時金額以萬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