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洋河酒廠維修工做什么的

1,洋河酒廠維修工做什么的

主要 是修行車的,正常生產的時候基本上沒有多少事,主要在暑假的時候事情比較多。其他時間基本上不需要動體力。
現在沒有了.具體職責:生產設備的保養(yǎng)及維修工作

洋河酒廠維修工做什么的

2,車間維修工具和基本操作規(guī)程

應在明顯位置標示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包括: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操作要點、設備的...管理 現場 售后 車間管理 4s店管理 4S店 汽車4S店 維修車間 現場管理 4S
維修操作規(guī)程: 1.使用鉆床、砂輪、油壓機、噴燈等各種設備時要熟知其性能、遵守其操作規(guī)程。 2.使用行車時,先檢查吊具、鋼絲繩、不合格不許用。統(tǒng)一指揮,按行車起重規(guī)程執(zhí)行。 3.錘頭、鏨子不得有毛刺;錘把不得有裂紋,端部有楔鐵。銼刀要有把和箍;刮刀只準刃部淬火;搬子要符合螺栓螺母的規(guī)格。 4.電源超過36伏的電動機具,應有接零保護,并應帶絕緣護具,電源線、插頭要檢查好,以免插錯線路,移動電動工具禁止在雨中使用。 5.虎鉗夾持物件要牢靠,刮活時用力不能太猛;掄錘注意周圍;禁止用銼刀,搬手等物代手錘或撬棍;使用鏨子是不準對著人。 6.虎鉗案上放另件、工具等要放穩(wěn)當,不準露出案外邊,以防落地傷人。 7.須用專用工具的,不得代用,如不得在扳手口內填加墊鐵,不得任意加長搬手手柄。裝配時有對眼的孔時,禁止手指伸到里邊摸,以免擠傷。 8.劃線時應將工件放平、支穩(wěn);嚴禁用手直接擰千斤,要用小棒調正。 9.劃線盤用過后,劃針要直立存放,針尖朝下以防劃傷人。 10.高空作業(yè)前先采取安全措施,并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批準后,方可施工。 11.修理高壓設備,容器,須先把壓力放掉。屬易燃易爆有毒物應事先清除吹掃干凈,必要時須經化驗合格。 12.拆修機器前,要先切斷電源、能源(壓縮空氣、蒸氣等)在電閘、氣(汽)閥上采取防止誤操作的措施。 13.工地周圍的危險部份須加防護。機床解體時要支撐墊好。 14.兩人以上工作要互相配合好,送電送氣,開車等予先打好招呼。 15.維修設備完畢后,必須把工具另件等全部清點收妥。 16.試車前要檢查電源接的是否對,各種手把開關、撞塊等是否正常,傳動系統(tǒng)有無問題。機器內有無遺留工具另件和其它雜物,一切正常才能試運轉。 17.有關電氣方面,按電氣規(guī)程執(zhí)行,非電工人員不準自行修理電器設備。 18.兩個以上抬活時,應事先看好行走的路線,不要從物件上跨越,以防絆倒傷人。禁止將工件放在通道上。 19.對易燃品和其他危險品,要嚴加管理,嚴禁煙火,不得散放在工地上。20.工作后要斷電,整理好工地和設備工具等。 21.高壓容器或部件試壓,應有試壓工藝規(guī)程,一般應先水壓合格后再進行氣密性試驗。 22.設備裝好,修好后須裝好防護裝置,并與原設備操作人員共同試車。試車要明確統(tǒng)一指揮,無關人員須離開現場。

車間維修工具和基本操作規(guī)程

3,請寫出維修工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

1、機械維修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崗位安全行為準則》及其它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2、機械維修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3、機械維修工上崗要求3.1機械維修工上崗作業(yè)前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長衣、散衣、嚴禁穿高跟鞋。3.2機械維修工上崗前要清楚當班任務,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藝過程,準備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3.3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工具,起吊設備的可靠性,嚴禁超負荷帶病運轉。。3.4較大維修項目,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設安全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互相配合。3.5機械維修工夜間巡檢須帶照明燈,禁止班前飲酒。4、檢修機械設備必須先辦理停電手續(xù),并在操作開關上掛警告牌,同時設備機旁按盒的現場開關打到“檢修”位置;檢修結束后,及時辦理送電手續(xù),并通知有關人員。5、檢修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設備內部檢修時,必須設專人在外監(jiān)護,必要時還應將斷電裝置加鎖,一切工作準備完成后,方可進入設備內進行檢修工作。6、設備檢修完工后,應清理工作現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經檢查確認無錯后,方可通知有關人員送電試車。7、高空作業(yè)要求7.1公司規(guī)定:離地面1.5米以上為高空作業(yè),所有高空作業(yè)者,均應按此要求執(zhí)行。7.2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手腳殘病,深度近視等,其它不適宜高空作業(yè)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7.3登高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應禁止使用或拒絕登高作業(yè)。7.4高空作業(yè)時,站立處必須牢固、可靠;要穿軟底鞋,不許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7.5高空作業(yè)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并栓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銳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斷造成事故 。7.6高空作業(yè)時,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進工具包內,不應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點邊緣,傳遞物件應用吊繩,防止下落傷人,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器材,不允許向地下拋東西。7.7進行高空作業(yè)時,特別要注意 周圍環(huán)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員安全現象,應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7.8使用梯子登高時,梯子中間不得缺層,并應牢固 地支撐在墻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須掛牢掛鉤。7.9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yè),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8、使用電焊的一般要求(具體按《電氣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檢規(guī)程》執(zhí)行)8.1使用電焊時,必須戴好電焊帽、電焊手套、絕緣鞋、檢查電焊線絕緣是否可靠。8.2電焊機接地線及電焊工作回路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設備上,不準借設備接地(零)線做焊接回線,焊接工作回路應接觸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9、使用用氣焊(割)的一般要求(具體按《電氣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檢規(guī)程》執(zhí)行)9.1使用氣焊(割)時,必須對焊(割)炬進行檢查。9.2氧氣瓶與乙炔瓶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并應遠離火源10米以外。9.3氣瓶放在陰涼地方,不得烈日暴曬,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瀝青等。9.4搬運時應輕拿輕放。9.5檢查壓力表時,應站在側面,正面不許有人。10、檢修起重工作要求10.1起重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工作場地,以及所用工具,設備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10.2多人操作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應熟悉各種手勢,信號旗語等。10.3根據物體重量、體積、形狀等,采用適當的吊運方法和選用適當工具設備,不許斜吊,不許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許超負荷吊裝以及超負荷使用各類起重工具。10.4起重物下面嚴禁有人停留或通過,起重物上嚴禁有人站立或人與物一起吊運。10.5嚴禁將電纜橋架作為起重支承點,不得隨意在鋼梁、設備及樓板上焊接吊環(huán)和打吊孔,必要時,要經過有關部門同意,經計算后,方可進行,吊環(huán)要焊接牢固可靠。10.6廠房內吊裝孔、每層之間,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系裝置和自動裝置,各吊裝孔,必須有牢固蓋板或欄桿,臨時吊裝孔眼,必須設置臨時欄桿和蓋板,并加醒目標志,以防行人跌落。10.7嚴禁工作人員隨吊裝物和吊鉤一起上下吊運,吊裝孔下嚴禁行人。10.8嚴禁在運行管道、帶電運轉設備、機械設備以及不堅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體上固定滑輪、葫蘆、巻揚機等作為起重物的承力點。10.9各種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規(guī)格,經常檢查,定期檢修,維護電動葫蘆 ,檢修后,必須作超載20%的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10.10各種設備的起重噸位,必須明確、清楚,以及信號裝置、安全自動裝置等 ,必須靈活可靠。10.11各種起重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 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建立設備檔案,各零部件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必須更換時,應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10.12吊鉤、吊環(huán)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應予更換:10.12.1表面有裂紋、破口。10.12.2危險斷面及鉤環(huán)變形。10.12.3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10.13自動起重機應符合勞動部、機械部(起重機 械安全規(guī)程)和技術要求。10.14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報廢:10.14.1鋼絲繩燒壞或斷一股。10.14.2鋼絲繩表面鋼絲被 腐蝕,達到40%(直徑)以上。10.14.3受過死角擦扭,部分受壓變形。10.14.4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根數達到下列數值的:①安全系數在6以下的為鋼絲總數的10% 。②安全系數在6以上的為鋼絲總數的1.3% 。11、檢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應妥善放置,不得丟失,檢修機械零部件的結合面時,應將吊起部件部份整穩(wěn),手不得伸入其間,檢查設備內部,應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查容易傾倒的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12、檢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帽接觸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觸緊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當錘使用。13、檢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圍人員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揮動工具,造成工具脫落、工件及鐵屑飛濺,造成傷害;消除鐵屑、雜物必須用工具,嚴禁用手拉、嘴吹。兩人以上一起作業(yè)要注意協(xié)助、配合。14、檢修工作中,使用大錘、斧頭前要檢查手柄、錘頭是否牢固,掄大錘、斧頭,正面嚴禁站人。15、檢修工作中,使用鑿子前,應清除工件和鑿子毛刺,如對面有人,必須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鐵屑、鐵銹灰塵時,禁止用嘴吹或壓縮氣體(氧氣)吹。16、檢修工作中,銼鋸、彎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時,必須夾裝牢固。緊固導管及零件時,只準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17、檢修工作中,裁鐵板、敲榔頭時,人不可對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18、檢修工作中,使用電動工具時,應檢查電線絕緣情況及漏電保護裝置。19、檢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時周圍5米內不準有明火,現場禁止吸煙、亂扔油布、亂倒廢油, 清洗過的廢油要及時處理,以免發(fā)生或在事故。20、檢修有液體壓力、氣體壓力或帶電的設備時,必須先卸壓斷電再檢修,禁止帶壓(電)檢修。21、進入金屬容器或潮濕環(huán)境工作時,必須使用12V以下低壓電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須使用36V以下低壓電源照明。22、進入料倉內部工作時,應檢查料倉內料位情況并系好安全帶,同時與巡檢崗位聯系好,禁止進料,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具體按《清倉(庫)安全操作巡檢規(guī)程》執(zhí)行。23、進入高溫、高風速設備內部前,必須確認溫度,風速下降到適宜程度后方可進入內部進行檢查、檢修。24、進入設備內檢修時,要先檢查設備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進入;在設備內動用電氣焊(割)工具時,要對電氣焊(割)工具進行嚴格檢查,同時要開采取強制通風機措施,防止觸電、中毒事故發(fā)生。25、檢修斗提時,必須確認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內無存料,以免發(fā)生飛車;檢修斗式提升機內板鏈、鏈斗等部位時,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到機殼內部。26、檢修風機時,必須將風機閥門關閉,同時用繩子將風葉固定,防止風機風葉回轉傷人。27、檢修螺桿式空氣壓縮機時,一定將機內壓縮空氣卸完后再檢修,禁止帶壓檢修。28、檢修中如需要進行設備盤車,須設專人監(jiān)護、指揮下進行。29、檢修中需要現場試車時,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與該設備的停電負責人聯系送電,現場啟動設備必須經過班長允許,上下工序聯系好,現場巡檢工確認后,方可現場試車;如需中控試車,中控操作員必須得到檢修項目負責人、停送電負責人和現場操作巡檢工的確認后方可中控試車。30、設備檢修后必須進行試車,試車設備正常后方可確認該設備檢修工作完成。31、設備檢修后,必須試用緊停開關,拉線是否靈活、可靠。必須恢復設備的安全防護、保護裝置,必須對其安全防護、保護裝置進行測試,確保安全防護、保護裝置安全、可靠、靈敏。32、設備沒有停穩(wěn),嚴禁在設備上或進入設備內部檢查。33、檢修時嚴禁在皮帶或機殼上行走、坐臥、休息。34、檢修完設備后,對潤滑油質、油量進行檢查。35、上下交叉作業(yè)時,應采取防護措施,如不能采取防護措施,上面檢修人員,應避讓下面檢修人員,以防落物傷人。36、從高處往下清理物料時,要有人監(jiān)護,必須設防護欄或拉警戒繩。37、冬季長期停機時,要切斷循環(huán)水并將設備內部的水吹凈,以防凍壞。38、聽到啟動鈴聲后,現場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地方。39、檢修完后,必須由檢修項目技術負責人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水泥廠勞動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市場經濟時期勞動安全管理體制度,保護職工在勞動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減少傷亡事故發(fā)生,避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我廠經濟效益提高,根據《勞動法》、《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用于規(guī)范各單位勞動安全行為,促進廣大勞動者“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杜絕工傷事故發(fā)生,明確“隱患險于明禍,防范重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第三條:各單位應把勞動安全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充分依靠職工,建立領導負責,群防群治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廠成立勞動安全委員會,由廠長任主任,分管廠長和安全職能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各生產單位以及主要職能處室的負責人為成員,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生產職能部門生產管理處。第二章 勞動安全職責第四條:廠長是全廠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全廠的勞動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副廠長及安全職能部門領導是全廠勞動安全主要責任人,其職責主要有:1、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審查本企業(yè)的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督促職能部門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2、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力量按期實施。3、組織中層干部學習勞動安全管理業(yè)務知識,督促有關單位抓好職工安全技術教育。4、參加年度安全大檢查活動,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制定 措施,確保及時處理。5、組織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施工計劃中勞動安全措施的竣工驗收工作。6、發(fā)生事故后,及時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第五條:生產管理處是全廠勞動安全衛(wèi)生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全廠勞動安全管理工作,其職責主要有:1、協(xié)助廠長、分管副廠長組織和推進全廠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宣傳、貫徹和國家地方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2、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措施計劃,匯總報批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3、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對制度、規(guī)程的貫徹進行監(jiān)督檢查。4、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xié)助解決安全生產問題。5、指導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對職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6、及時編報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采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嚴格按標準審批發(fā)放。7、參加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 施工計劃勞動安 全措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統(tǒng)計、分析、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完成。第六條:各生產單位和輔助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所在單位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勞動安全工作負責。其主要職責有:1、認真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教育和督促職工認真遵章守紀。2、嚴格執(zhí)行“五同時”,經常組織部門內的安全檢查,編報本部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實施責任范圍內的隱患整改。3 、組織修訂本車間的安全技術操作細則,編制檢修作業(yè)計劃中要有勞動安全措施計劃。4、對車間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自我防護知識教育,督促職工上崗時穿戴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5、車間應從保證安全需要出發(fā),對進入危險場所或有危險性的作業(yè)現場,應標有安全標志牌,以醒目地給人們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6、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和意見。7、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搶險和施救并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并協(xié)助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貫徹整改措施。第七條:班組長(工段長)是班組(工段)勞動現場安全主要責任人,其職責主要有: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認真執(zhí)行企業(yè)、部門的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定,教育職工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崗作業(yè)。2、組織班組(工段)成員,學習勞動安全技術和防護知識,指導和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3、經常檢查和指導班組(工段)成員,堅持班中安全生產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及時消除一切可能引起傷亡事故的原因。4、檢修、安裝作業(yè)的班組,在接到檢修、安裝作業(yè)計劃的同時,制定安全操作和防護要領,督促參與作業(yè)人中遵照要求,并注意監(jiān)護。5、工作中,對班組(工段)各工種的安全操作方法進行指導,并檢查其對安全技術要領的遵守情況,提醒職工做到“三不傷害”。6、有權拒絕一切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指令和意見。7、遇傷亡事故后,立即報告,并參加調查,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第八條:職工是生產勞動者,對其所在工作崗位的勞動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主要有:1、遵守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本部門的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2、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活動,提高自身勞動保護能力。3、嚴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作業(yè),有權拒絕和舉報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等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4、作業(yè)時協(xié)調配合,做到安全生產確認制,即每次操作或動作前對欲操作或動作的對象,必須做到確實、認定、確實可靠,確實準確地去執(zhí)行。5、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領導,協(xié)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有義務提供事故發(fā)生時的真實情況。第九條:其他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該部門勞動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的職能范圍內以及責任項目的勞動安全工作負責。1、設備技術管理處(1)負責各種機器、設備安全裝置的改進設計,確保新進廠設備配件等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2)指導設備使用單位修訂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運行管理制度。(3)負責全廠廠房,設備構筑物等的安全,制定出對廠房、構筑物等的安全檢查、計劃,并負責整改。(4)大型特種設備的購置如起重機具、升降機具、蒸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機械等,應有勞動安全技術檢測設備(檢驗)報告(材料,安裝和使用與安全職能部門聯絡。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5)負責生產設備技術的更新改造,并負責改造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參與工藝流程建(構)筑物、各種設備、設施技措項目安全技術篇章的編制或審查。(6)參加因設備、建筑物、動力等因素引起的重大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7)配合安全職能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教育。2、動力車間(1)負責全廠供水和配電安全。(2)負責承擔大修作業(yè)項目時,對所承擔的項目的勞動安全工作負責。(3)在大修作業(yè)完成或其他設備拆裝完畢后,應督促有關部門原有的安全裝置或增設新的安全防護裝置。(4)與設備等有關部門協(xié)調,安排停產檢修的時機和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5)負責全廠防雷避雷裝置的檢查、管理。3、企管處:(1)配合安全職能部門做好新進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好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保證特殊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2)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工作,提高職工技術素質,減少和杜絕錯誤操作或技術差而帶來事故。(3)安排好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計劃和資金,提高管理人員的安全水平,杜絕違章指揮造成的惡果。(4)從標準化管理和技術監(jiān)督方面,規(guī)范各生產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行為,制訂或修訂各種作用(管理)職責或工作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5)指導和檢查生產單位貫徹“全面質量管理”的同時,宣傳安全生產與質量,計量管理的協(xié)調關系。4、計量處(1)負責職能范圍內勞動安全生產。(2)建立健全計量職能范圍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認真貫徹執(zhí)行計量法律、法規(guī),并履行其職責。(3)按規(guī)定要求上報計量事故,及時準確,配合積極參加事故的處理。5、保衛(wèi)處:(1)負責全廠生產保衛(wèi)和清理生產現場中的閑雜人員,事故發(fā)生后及時趕到現場,做好現場保護和刑事勘察工作,對故意破壞安全工作,蓄意制造事故的壞分子進行管制和處理。(2)做好消防器具管理,定期更換過期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杜絕火災隱患。(3)加強與上級消防部門聯系工作及時搶救火災,減少火災損失。(4)嚴格明爆物品,有毒和強腐蝕物品管理負責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6、黨、團、工會等職能部門, 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工會章程,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幫助教育職工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配全安全部門做好法規(guī)宣傳教育,參加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調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第十條:安全管理員是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執(zhí)行者,其職責主要有:1、向職工宣傳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傳授安全技術基本知識。2、每天深入生產一線,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報告生產中的安全問題。3、指導車間、班組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4、糾正違章行為,帶頭抵制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的行為。5、發(fā)生事故,迅速趕到現場,協(xié)助調查取證、分析。第三章 勞動作業(yè)場所安全第十一條:各車間和作業(yè)場所,必須有充足照明、坑、溝、井、平臺、樓梯等必須有蓋板或圍欄。第十二條:作業(yè)場所內應按規(guī)定掛設安全標志或設置明顯警告信號。第十三條:各種電氣設備和電線、電纜等必須符合要求。要有防漏電和可靠的絕緣、接地保護裝置。第十四條:各種機械設備要有符合要求的防護裝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第十五條:氣焊作業(yè)時,乙炔和氧氣瓶的最短距離為3m。乙炔應直立于地面 ,不能偏倒放置,氣瓶存放時應分類放置,設備足夠的安全距離線或防炸墻。第十六條:各種原材料、器材、配件、廢料等應合理堆放,不得妨礙操作、通行和裝卸。第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guī)定堆放,設置足夠的安全距離和符合要求的隔熱、防炸墻。第十八條:礦山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礦山安全條例》和《礦山安全監(jiān)察條例》以及《建材礦山安全規(guī)程》,礦山車間主任、安全員參與爆破,有關人員要持證上崗。礦山車間年度開采計劃,邊坡治理計劃,防止滑坡措施,必須經礦山治理工程指揮部審查同意方可實施。礦山車間應認真實行安全大檢查制度,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查出隱患,必須限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以書面形式上報廠部。根據《礦山安全生產條例》,由礦山車間負責制定實施細則,上報廠部批準后實施。第四章:安全防護,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管理第十九條:安裝作業(yè)各工種要協(xié)調配合,制定安全防護步驟統(tǒng)一指揮,相互監(jiān)護。第二十條:電氣作業(yè)應安排兩個以上持證電工作業(yè),無特殊情況不得帶電作業(yè),作業(yè)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用具,做好監(jiān)護。第二十一條:配電房作業(yè)實行操作工制度,嚴格停送電。第二十二條:機械加工作業(yè),不得穿裙子、戴手套、圍巾、長發(fā)或其他佩飾物不得懸露。第二十三條:焊、割作業(yè)要戴護目鏡或防護面罩,檢查氣瓶狀況是否符合要求和電焊機有無漏電現象。第二十四條: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yè),應經安全部門和消防部門批準,制定防治措施,并在嚴格監(jiān)護下作業(yè)。第二十五條: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管理,應嚴格按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條例辦理。企業(yè)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環(huán)境質量,定時、定期對作業(yè)場所和職工身體進行檢查。對塵o+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和治療或調離工作環(huán)境,對工傷人員每年2次參加工傷評殘鑒定,按文件給予工傷待遇。第五章 隱患檢查與整改第二十六條:生產管理處全年應組織不少于四次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業(yè)技術部門開展專業(yè)安全檢查,各生產單位每月組織不少于一次的部門內安全檢查。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內容是對生產工藝、生產流程、設施設備規(guī)章制度,操作行為以及思想情緒等進行“六查”。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程序是由組織者根據實際檢查的內容、對象、范圍、線路等確定。第二十九條:隱患危險等級由生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第三十條:隱患整改原則是:小型隱患由所在單位負責解決,中等隱患由生產管理處協(xié)調解決,大型隱患由廠部解決。廠部不能解決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排解決。第三十一條:隱患整改實行“整改通知書”制度,由生產管理處根據隱患等級和輕重緩急落實整改責任單位,發(fā)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第六章 臨時工安全第三十二條:因工作(生產)需要安排部分臨時工參與生產活動時,用工單位必須與臨時工派出單位或個人鑒定臨時用工合同,按合同要求派出單位負主要責任。用工單位對臨時工作業(yè)現場安全負責,并應加強管理,了解其基本情況,如姓名、年齡、文化程度、技能特長等,對其進行安全生產常識教育。第三十三條:用工單位不得讓臨時工進行生產工藝流程崗位跟班作業(yè)或主班作業(yè),只能安排其從事一些輔助性工作。第三十四條:臨時工輔助電工、焊工、鉚工、起重等作業(yè)時,用工單位應指派相應工種的職工引導方能從事作業(yè),輔助特殊工種作業(yè)時要經安全技能培訓后方可。第七章 安全教育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教員由從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實踐經驗和教學水平的助理工程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第三十六條:中層以上領導(含中層)的安全教育以自學為主,每年進行一次集中學習,學習時間不少于16學時。教員由廠長、外聘專家擔任。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骨干,車間安全員的教育,每年進行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6學時,教員由廠內或外聘安全教員擔任。第三十八條:特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每兩年進行一次,教員由有關專業(yè)的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教員擔任。第三十九條:新進廠的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入廠前應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專職安全員應對上述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第四十條:專職安全員的業(yè)務培訓,以送出培訓與自學相結合,每年培訓1次。第八章 獎 懲第四十一條:不按本細則履行職責,不加強勞動安全管理,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以及嚴重違章,不聽勸阻而造成事故的按《峨眉水泥廠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條款處理。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峨眉水泥廠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及廠部有關文件條款獎勵。第四十三條: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勞動安全法規(guī)執(zhí)行。本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請寫出維修工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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